學科能力分組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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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縣立新化國民中學九十四學年度分組學習實施計畫
一、依據: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
二、目標: 藉由分組學習期能達到因材施教、適性發展。
三、實施方式:
- 1. 年級:九年級
- 2. 領域:數學,以學生八年級數學領域之平均分數為依據。
- 3. 班群分組:
組別 一 二 三 四 五 班級 902,906 903,910,911 904,913 905,912 907,908,909
- 5. 時間:於該班群數學領域上課時間。
- 6. 轉學生得視該生任課老師意見、與其以往數學成績作為分組依據。
- 7. 課程進度:由數學科領域教學研究會適學生之需求及課程綱要定之。
四、本計畫經由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台南縣立新化國民中學九十七學年度分組學習實施計畫
(97.10.02修正)
一、依據: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
二、目標: 藉由分組學習期能達到因材施教、適性發展。
三、實施方式:
- 1. 年級:九年級
- 2. 領域:英語、數學及自然與生活科技,以學生八年級英語之平均分數、數學及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之平均分數加總為依據。
- 3. 班群分組:
組別 一 二 三 四 五 班級 902,903 911,912 904,907,909 905,910,914 906,908,913
- 5. 時間:上午第1、2節及下午第6、7節
- 6. 轉學生得視該生任課老師意見及該生其以往英語、數學及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成績作為分組依據。
- 7. 課程進度:由英語、數學及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教學研究會適學生之需求及課程綱要定之。
四、本計畫邀請本校教師會代表、學生家長會代表及學校行政人員共同訂定,經由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