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小組置委員十三人,由學校行政人員代表、導師代表、教師會代表、家長代表組成之。 1.召集人:校長 2.總幹事:教務主任 3.委員:家長會長、學務主任、總務主任、輔導主任、會計主任、出納組長、教師會代表、各年段導師代表〈3人〉。 4.業務承辦人:註冊組組長。 負責本校教育儲蓄專戶經費籌措、管理、開立收據、動支及將收支使用情形報請上級機關備查與其他相關業務推動事項。